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档案馆的委托,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档案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质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WHBQ-NB-2022-124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档案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质检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373300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次磋商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WHBQ-NB-2022-124
2、项目包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档案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质检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内容:人事档案实体、数字化质检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备由中共武汉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供应商、法人及受托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四、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同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二)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5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档案馆
联 系 人:詹玲霞
电 话:027-84857535
采购代理: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027-84391611
2022年10月7日